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黑办规〔2017〕77号)精神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政办规【2018】6号)精神,加强对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府综合领导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确立联席会议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
落实工作主要有:1.发挥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引领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强化品牌营销。2.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3.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4.分类推广重点技术模式。5.完成禁养区治理工作。6.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7.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8.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9.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10.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11.加强财税政策支持。12.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13.加强科技及装备支撑。
组织形式: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名词解释:
规模养殖场:生猪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头及以上;奶牛养殖场(小区)年存栏1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小区)年出栏100头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小区)年存栏10000只及以上;肉鸡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00只及以上;羊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只及以上。
政策文件:https://www.ycjl.gov.cn/jlqrmzf/c100573/202201/213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