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伊春 • 金林”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xilin.gov.cn/)(行政区划改革后暂用原西林区政府网站域名)专栏中查阅下载。联系电话:0458-373909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金林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应,努力促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区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了《金林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金林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各单位、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认识,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有利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落实,促进政府各项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工作。依据《金林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落实各单位、部门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和把关也很严格,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性、时效性。同时,政务公开办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的填报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并及时纠正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落实公开内容。自年初以来,对原金山屯区和原西林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进行了公开;对全区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公开;对全区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以及所在部门进行了公开;对各窗口部门的工作职责,部分部门的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进行了公开;对干部职工任免进行了公开;对区政府财务预决算报告进行了公开。重点做好政府文件、医疗卫生药品价格公示、招商引资现状等,及时更新部门动态、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应急管理、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在做好网络公开、显示屏公开的基础上,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85余张,宣传板报5块,悬挂条幅9幅。同时,以选派政务信息宣传员形式定期到社区、林场所、村屯等偏远地区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务信息上报情况纳入区发展型科室、发展型班子考核的一项内容,制定了具体增减分项目,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区政务公开办及时对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我区充分利用电视、电子大屏幕、专题会议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党委政府决策、财务收支、建设规划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金林区政府网站公开了1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信息286余条,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把握难点,推进政务公开高效运行。金林区积极整合民政便民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配备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人性化设置五个窗口,分别为低保审批与城市低保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与城市临时救助、婚姻登记与社会事务、低保初审与低收入认定、慈善救助与民政政策咨询。窗口设置和办事项目严格按照统一名称和标准制定,还印制了“社区居民知情卡”,做到了规范、美观。同时,在便民服务大厅还设置了便民休息区,配套休息椅、报刊架等便民服务设施。也将部分行政预审手续制度制定完善,将各项手续所需材料、办事程序等也将公示上墙,让标准、完善的行政、公共服务走近群众身边。便民服务中心以“亲民、爱民、为民、便民”为工作宗旨,通过整合资源,搭建便民服务中心采用“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制定了 “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项目办件规则”、“一次性告知制度”等规定,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从受理到办结提供全程服务、规范服务,对受理的每一件事情、办理的每一个证件,都要认真对待,并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规操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融入到窗口服务中,制定了“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服务守则,要求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公正、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4 | 4 | 36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5次 | 396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够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个别部门没有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快速、及时;三是我区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够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政府工作的更加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