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端午节”假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求助需求,确保求助有门、诉有所应。现将金林区民政局、镇政府、社区、村社会救助热线公告如下:
【民政政策解读】临时救助政策
支出型救助对象
01
因家庭成员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国家统招中专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学龄前教育等,在就学过程中,教育必要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02
因家庭成员在疾病治疗、残疾照料等产生的必要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负担仍然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03
在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建房面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
04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审核确认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05
县(市)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因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形。
急难型救助对象
是指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主要包括: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
01
近期突发急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02
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可能危及公民生命或身体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