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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17条政策支持创意设计企业

黑龙江省出台17条政策支持创意设计企业

发布时间:2022-09-16 00:00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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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17条政策

支持创意设计企业


  1.鼓励创办创意设计企业

  对新设立的创意设计企业,一次性投入50万元以上,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不超过投入金额4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的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2.支持青年创意设计人才创新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意设计企业,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支持创意设计与“双创”活动深度融合,鼓励“双创”基地向创意设计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孵化空间,对经认定达到全省创意设计与双创融合示范基地标准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3.培育创意设计骨干企业

  鼓励创意设计企业“升规入统”,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4.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机构

  对在我省注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第三方评估认定的知名创意设计机构的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和知名设计大师工作室,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各市(地)可对引入的创意设计机构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办公用房。(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5.落实税收政策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意设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意设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创意设计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创意设计企业依规享受国家关于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退(免)税、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6.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建设创意设计数据、工具、交易、品牌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对认定为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按审计核定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7.建设创意设计中心

  推动高标准建设省级创意设计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按规定给予扶持。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文化创意中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8.创建工业设计研究院

  对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按照不超过研究院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按照不超过研究院升级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9.加强产业园区建设

  鼓励企业等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校园建筑、商务楼宇等存量房产创建创意设计产业园区,支持各类产业园区辟设创意设计专区、创意设计小屋,对向创意设计机构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的,经审核认定,按照评估确认的免费办公场所房租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的全额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资金省市各承担50%。(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0.促进交流合作

  对在我省市场化举办的国际或国内知名创意设计大赛、论坛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不低于活动费用支出的50%予以补助,每次补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认定的重大活动,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扶持。(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1.培育消费市场

  企业购买创意设计服务的,可申请一次奖补,奖补标准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与创意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奖补标准可提高到50万元。(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2.支持参赛参评

  鼓励创意设计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创意设计比赛,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光华龙腾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对获得iF和红点其他奖项、IDEA奖、GMARK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3.加强人才引培

  建立全省高级创意设计人才数据库,帮助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解决配偶工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享受我省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依规给予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编制保障,对符合我省特设岗位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4.推动技术提升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创意设计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减半奖励。(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5.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创意设计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按规定给予分阶段补贴。鼓励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意设计能力提升项目,为创意设计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6.优化土地供给

  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保障创意设计产业用地需求。探索对创意设计产业实行年租制和“先租赁后出让”等弹性供地制度。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创意设计产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17.强化资金支持

  设立额度不少于2亿元的省级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鼓励市(地)设立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省级专项资金形成配套。(详见黑政办规〔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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