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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金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5 08:52来源:金林区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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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金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1-11月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以来,我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等相关文件内容,检察长对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检察人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促进全体检察人员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我院参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人员共35人,截止11月,主动记录填报10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件数为31件。第一季度填报2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第二季度填报3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第三季度填报3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10-11月填报1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经核查填报内容均为过问了解案情,未发现检察人员被记录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持续坚持"逢问必录",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督查力度,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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