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73883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生态环境局
邮 编:15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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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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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市零定律森林食品有限公司桦树汁生产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北兴街10号厂房 |
伊春市零定律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雷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北兴街10号厂房,占地面积15500m2。新建1条桦树汁生产线包括过滤槽1套、输送泵1台、原料储罐3台、瞬时杀菌机1台、无菌搅拌罐机2台等;新建冷库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间、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型号为DZL4-1.25-S)1台用于生产供汽。年产桦树汁能力5000t,劳动定员为14人,全年生产天数为180天,冬季不生产无采暖。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锅炉排污水和其余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排入防渗收集池,定期由金林区物业管理处吸污车拉运至金林区伊春市金林区金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硅藻土、废包装物、不合格产品、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和生活垃圾等。废硅藻土置于封闭袋内,暂存于库房,定期运送至金林区金山屯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合格产品作为饲料送至当地养殖场牲畜喂养。废旧包装材料、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同时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规定。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车间、库房、冷库、化粪池、防渗收集池,应采用抗渗钢纤维渗混凝土或高密度聚苯乙烯膜(HDPE)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要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标识、危废贮存库地面采用水泥面硬化,地面基础、裙脚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 |
是 |
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