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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伊春市金林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2月5日伊春市金林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5 14:39来源:金林区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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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我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5日-202412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73883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生态环境局

   编:15302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西林铅锌矿矿区钻探项目

黑龙江伊春金林区

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金林区西林镇,勘查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9°09′51″,北纬47°23′48″位于红旗坑口的西南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2698m²。共布设5个探槽,设计工作量槽探50m²,开口宽1.20~1.50m,槽底宽0.60~0.80m。槽深不低于0.50m,槽壁、底平整,探槽长度2.00m以上。布设5个钻孔,开孔倾角80°,设计钻探工作量4300m。配置GPS-72手持测试仪5台、全站仪1台、XY-4型岩芯钻机1台等设备。劳动定员18人,全年生产天数为30天;冬季不生产无采暖。

(一)水环境

生产废水主要是钻井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探冷却用水工程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封孔水泥搅拌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大气环境

施工期间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为柴油机燃烧排放的烟气、施工车辆尾气及施工扬尘柴油机燃烧排放的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为HC+NOx:0.48g/kW•h、颗粒物:0.08g/kW•h、CO:0.18g/kW•h,均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第三阶段)标准要求施工车辆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SO2、TSP等,由于车辆排放的尾气为流动的线源,影响范围较大,但其污染不集中且扩散能力相对较快,因此对环境的空气的影响不是很大钻井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场界扬尘约为1.15mg/m3,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对进出场地的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产生的场界扬尘可降至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土剥离产生的表土、探槽挖方、沉淀池挖方、沉淀池泥浆、探槽采样、钻探岩芯及员工生活垃圾。表土探槽挖方沉淀池挖方沉淀池泥浆干化后待钻探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槽采样、钻探岩芯全部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化验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仅涉及施工作业,无营运期,因此,项目对当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六)风险防范

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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