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能力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履职尽责,以强力执法保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依法治安为总目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状况及全区发展趋势等特点,2021年执法工作以事故调查处理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为重点,着力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建设项目”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借助“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全区加油站和其他工矿商贸类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各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检查安排
根据原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其中危化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3家,工贸企业4家,非煤矿山2家(具体检查安排见附件1)。以检查安排为基本依据,分阶段、分专项进行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特点和工作实际,可适当延伸检查。因工作部署、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二)检查重点事项
1.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涉及专业标准规范、需要较强技术甄别的企业检查时可邀请安全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借助专家力量着力提升检查能力和水平;
2.检查全程实行执法人员、安全专家、企业人员同步鉴证,对检查结果逐一确认,切实实现执法检查目的,深化执法检查效果;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被责令整改、治理的,及时进行复查,规范填写复查意见书,并依法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4.对严重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治理或者经整改治理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立案处罚。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安排,结合相关要求和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分为两种方式开展,计划检查企业15家。一是组织开展行业专项督查检查等综合监管,检查企业15家;二是用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确定双随机检查抽查企业15家,其中工贸企业库抽查4家,加油站库抽查5家。以检查安排为基本依据抽查,因其他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可顺延至下次月完成,双随机不纳入时间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原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及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中,应当正确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实效。要密切配合,在对同一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实行统一执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月度分析制度,通过每月执法检查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全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督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按时向局领导汇报计划完成情况。局办公室将对执法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2021年金林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企业明细表
金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2021年金林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企业明细表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企业 类别 | 监察内容 | 检查 时间 | 备注 |
1 | 建龙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冶金、危化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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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屯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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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春满准石油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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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春市顺丰石油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一般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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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伊春市金山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企业 | 重点检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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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空气化工产品(伊春)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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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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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伊春市晋利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一般检查 | 4月到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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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伊春市东盟木材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企业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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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伊春市瑞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企业 | 一般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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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伊春市金山屯区新华木制品加工厂 | 工贸企业 | 一般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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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伊春富林颜料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企业 | 一般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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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龙钢兴达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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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龙锌氧化锌粉处理有限公司 | 工贸企 | 一般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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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林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重点检查 | 1月到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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