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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金林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30 00:00来源:金林区应急管理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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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22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依据《安全生产法》、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 版)》相关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履职尽责,以强力执法保障,促进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依法治安为总目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状况及全区发展趋势等特点,2022年执法工作以事故调查处理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非煤矿山、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为重点,着力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借助“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全区加油站和其他工矿商贸类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各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重点检查安排

检查安排

根据原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其中危化企业9)家,烟花爆竹企业3)家,工贸企业(10),非煤矿山(9)家(具体检查安排见附件1)。检查安排为基本依据,分阶段、分专项进行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特点和工作实际,可适当延伸检查。因工作部署、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检查重点事项

1.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涉及专业标准规范、需要较强技术甄别的企业检查时邀请安全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借助专家力量着力提升检查能力和水平

2.我局特向区政府提出10万元的专家指导费用,对标学习专家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做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3.检查全程实行执法人员、安全专家、企业人员同步鉴证,对检查结果逐一确认,切实实现执法检查目的,深化执法检查效果;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被责令整改、治理的,及时进行复查,规范填写复查意见书,并依法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行政执法人员6名。

总法定工作日:365-11(法定)-104(双休日)=250×6(人)=1500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

1、行政许可:80(许可证办理)×6(人)=480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1(次)×6(人)×15(天)=90。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5(次)×6(人)×1(天)=30。

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4(次)×6(人)×1(天)=24

5、开展机动执法:10(次)×6(人)×1(天)=60

6、听证、行政复议:1(次)×6(人)×3(天)=18

7、上级机关安排的任务:5(次)×6(人)×1(天)=30。

合计:792天

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会议:6(人)×12(局会议)+6(人)×4(安委会会议)+6(人)×6(天,学习、培训时间))=132。

2、病假、事假:6(人)×4(天)=24

3、接受上级指导检查工作:6(人)×2(天)=12

4、法定年休假:6(人)×10(天)=60

5、参加党群活动:6(人)×5(天)=30

6、整理内业档案:6(人)×5(天)=30

7、准备、整理年终上级目标考核:6(人)×8(天)=48合计:324

执法工作日为:432天。其中:

工贸危化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6(人)× 19(家企业)×1(次)=114

工贸危化重点生产企业检查:6(人)× 8(家企业)×1(次)=48

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复查:6(人)× 25(次)×1(次)=150天

非煤重点企业开展执法:2(人)×9(天)=18天

非煤重点企业复查:2(人)×9(天)=18天

非煤一般企业开展执法:2(人)×6(天)=12天

非煤一般企业复查:2(人)×6(天)=12天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6(人)× 10(天)=60天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原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及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中,应当正确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实效。要密切配合,在对同一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实行统一执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月度分析制度,通过每月执法检查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全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督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按时向局领导汇报计划完成情况。局办公室将对执法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2022年金林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企业明细表

金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日


附件:  

2022年金林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企业明细表

序号

      

企业

类别

监察内容

检查

时间

备注

1

建龙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危化

重点检查

1月

2

空气化工产品(伊春)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重点检查

1月

3

龙锌氧化锌粉处理有限公司

工贸企

重点检查

1月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屯站)

危化企业

一般检查

1月

5

龙钢兴达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重点检查

1月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林加油站

危化企业

一般检查

2月

7

伊春市晋利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检查

2

8

伊春满准石油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一般检查

3

9

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检查

3

10

海利木制品加工厂

工贸企业

一般检查

4

11

伊春市顺丰石油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重点检查

4

12

伊春市海德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

重点检查

5

13

伊春市金山屯区金山压舌板厂

工贸企业

一般检查

5

14

金林矿业尾矿库

非煤矿

重点检查

6月

15

伊春市金山屯区鑫星木制品厂

工贸企业

一般检查

6

16

建龙西林钢铁尾矿库

非煤矿

重点检查

7月

17

伊春富林颜料有限责任公司

危化企业

重点检查

7

18

伊春市西林区新好记烟花爆竹零售商店

烟花爆竹

一般检查

8月

19

伊春市兴业机电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重点检查

8月

20

伊春市富源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

重点检查

8月

21

伊春市东盟木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企业

重点检查

9月

22

伊春市嘉运燃料有限公司

危化企

一般检查

9月

23

伊春市金山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危化企业

一般检查

10月

24

伊春市西林河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

重点检查

10月

25

伊春市龙源木制品

工贸企业

一般检查

11月

26

兴达采矿队

非煤矿

重点检查

11月

27

伊春市金山屯区新华木制品加工厂

工贸企业

一般检查

12月

28

西林二段铅锌矿

非煤矿

重点检查

12月

29

伊春市西林区红双喜烟花爆竹零售商店

烟花爆竹

重点检查

12月

30

伊春市金山屯区明炜烟花爆竹专营店

烟花爆竹

重点检查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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