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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金林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6 00:00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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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采集、筛选、整理、上报、传输、反馈和存储工作。   

(二)政务公开信息应反映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工作动态、典型事例、工作成绩及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方面情况,包括能够反映开展工作的图片。

(三)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实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要注意捕捉、加工、提炼具有示范性、典型性、指导性的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五)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附件

  金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

                                                        

信息标题

信息内容

(摘要)

拟稿单位

自审意见

公开栏目

□通知公告□应急管理    □监督检查

□政府会议□保障性安居□行政权力

□政府文件□统计信息    □重点领域

□财政信息□安全生产    □年度报告  

□人事信息□司法行政    □调查研究

□价格收费 □公开制度    □规划计划  

□关工工作□政策解读

拟稿单位

拟 稿 人

负 责 人

(签字)

主管副区长

意见

常务副区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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