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区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工作,要认真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的原则。确保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的准确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切实落实各级主体责任以及部门的具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各方齐抓共管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新格局。
三、编制依据
依据《关于加强“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基本框架
该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为:工作安排、任务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工作要求。
政策文件:https://www.ycjl.gov.cn/jlqrmzf/c100565/202507/4059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