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发〔2021〕17号
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开展非煤矿业企业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专班小组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业企业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伊林草发〔2021〕118号)文件要求,现决定成立开展非煤矿业企业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专班小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职责
认真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非煤矿业企业使用林地情况,掌握企业生产情况;核实企业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国 艳 金林区副区长
副组长:陈清山 金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 员:林青松、李浩、张华东、宋治达、邱林(林草局),赵淼(自然资源局),韩世军(金山屯林业局公司),朱益申(西林营林处)。
专班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林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协调。
政策解读:http://www.ycjl.gov.cn/jlqrmzf/c100570/202112/211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