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发〔2020〕15号
关于做好节约水电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遵照执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相关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实现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的工作目标,现就全区党政机关、各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节约水电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为增强节约意识,降低运行成本,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全区党政机关、各事业单位要从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高度出发,从我做起,努力形成“节约水电,人人有责”、“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节约水电等有关要求
(一)节约用水
1、按需取水,随用随取。日常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现漏水、开关损坏应及时报修。
2、使用盥洗间手盆洗脸洗手,放水量要适中,用后即关。
3、涮洗拖布、抹布时不要过量用水。
(二)节约用电
1、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离开办公场所时,随手关灯,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2、办公场所自然光线充足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源,尽量少开灯;走廊、卫生间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白天不许开灯。
3、午间、晚间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电设备,切断电源,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临时离开要养成关闭电脑显示器的习惯。
4、严格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非办公用电设备。
(三)节约用纸
倡导“无纸化”办公,推行网上“电子化”办公;文件、材料起草完稿后,建议用电子版修改、审核;纸质文件、材料双面打印;严禁外部印刷。
三、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从自身做起,在节水、节电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爱护水电设施,养成节水、节电、节能的良好习惯。
2、加强全民节能宣传教育,提倡全民厉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行为准则,通过公共机构开展对节水、节电、节能等方面的宣传和示范作用,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3、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节能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确保设施安全。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浪费水、电、办公用纸等行为进行通报。
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政策解读:http://www.ycjl.gov.cn/jlqrmzf/c100570/202104/210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