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公示
按照《伊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伊春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0)》的内容,制定了《金林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金林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25)》,根据方案和行动计划,我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拟开展阶段性销号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督察发现,黑龙江省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省《矿山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和矿山废弃土地恢复应达到25607公顷。督察发现,“十三五”期间全省实际完成矿山修复5875公顷,仅完成22.9%。
二、整改目标:全面推进我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完成本辖区内2025年度10.08公顷修复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制定了《金林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25年)》,细化分解矿山修复治理任务,积极谋划修复点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区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10.08公顷,已完成2025年节点工作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1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伊春市自然资源局金林分局
七、受理电话:0458-3734566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花园街政府西楼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春市自然资源局金林分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金林区委 金林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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