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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公示

时间: 2026-04-20 10:08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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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水源地保护监管缺失,金林区龙泉湖水库及周边185.67平方公里于2010年被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在该保护区范围内为西林铅锌矿建筑工程兴达采矿队、西林区小西林西大坡白云岩矿、伊春市鑫丰有限公司美溪铅锌矿等3家矿山开采企业延续采矿许可。

二、整改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措施金林区政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事项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水源地保护区调整的申报工作,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情况,对该3宗采矿权办理延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属地政府作出关闭矿山决定的,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采矿权注销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为更好的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的划分要求和标准,我区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进行论证,编制完成《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龙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并进行了专家评审及风险评估等工作20253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呈报省政府审批,918日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第一批调整撤销新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调整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无矿山开采企业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监管,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对该3宗采矿权涉及办理延续的,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属地政府作出关闭矿山决定的,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采矿权注销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6420日至2026424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712369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金林区老消防队二楼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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