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水资源节约利用意识不强,节约用水管理不到位,水资源被浪费。依据《202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人均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03升/日,抽查伊春市19个城镇生活用水量,在不含自备井数据的情况下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92升/日,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有8个城镇生活用水量超过200升/日。
二、整改目标:一是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营造起爱水、惜水、节水的浓厚氛围。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升级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水资源浪费现象,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二是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达到全市要求的年度目标。三是符合黑龙江省人均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避免水资源浪费。
三、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为有效降低管网跑冒滴漏现象,从源头遏制水资源浪费,2025年金林区为14个小区安装新型智能水表约15600台,实现了网上缴费、查询,收费标准公开,解决了群众缴费不便、跑冒滴漏等能够通过网络报警,切实保障了居民与企业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同时对金山屯镇、西林镇2025年度居民人均用水进行统计,其中金山屯镇水厂日出水约6100吨,人口约2.8万人,商业用水日均约1500吨,工业和企事业单位用水约1750吨。(6100-1500-1750)/28000=0.101吨/人,每日人均用水量101升/人;西林镇水厂日出水约6000吨,人口约2.8万人,商业用水约1400吨,工业和企事业用水约2200吨,(6000-1400-2200)/28000=0.085吨/人, 每日人均用水量85升/人。两镇人均用水量均低于103升/日的平均水平,金林区节水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此外,金林区通过小区网格群等渠道常态化开展节水知识普及与节水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节水监督,营造了全民关心节水、支持节水、参与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公示时间:2026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金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受理电话:0458-3738831
七、受理地址:金林区金山屯镇金盛小区5号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金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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