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批量决定书

时间: 2025-09-01 13:52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郭阮等10人:

经核查,郭阮等10人存在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向你们出具的《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无法送达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届满视为送达,超过30个工作日视为逾期。

一、责令退回多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决定

因郭阮等10人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我中心批量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金林分中心办理退回业务,并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如确实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分期退回或抵扣退回。

退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金林支行

退款账户户名: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金林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专户

退款账号:08867101040006437

联系电话:04583738953

附言:退回XXX(姓名)社会保险待遇(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

二、逾期未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处理告知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金林分中心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目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三、被公告人员信息、待遇退回明细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多领待遇
项目名称

多领待遇
起止时间

多领待遇
金额合计

1

郭阮

2307051988****0329

失业补助金

202105-202106

1140.00

2

魏树坤

2307031989****0719

失业补助金

202102-202107

3420.00

3

李欣

2307051981****0315

失业补助金

202101-202102

1140.00

4

杨亮亮

2307051983****0310

失业补助金

202101

570.00

5

施天宇

2307061993****0017

失业补助金

202107

570.00

6

常青

2307051974****0311

失业补助金

202012202103-202104

1710.00

7

耿旭强

2307081993****0210

失业补助金

202102-202104

690.00

8

阚世镭

2307051987****0319

失业补助金

202105-202106

1140.00

9

吴龙

2307051988****0610

失业补助金

202102

570.00

10

刘明

2307051992****0715

失业补助金

202101-202102

460.00

             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金林分中心

                       2025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