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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监督电话和邮箱公示

时间: 2025-05-16 16:4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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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黑龙江省省水利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单位:金林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先锋

职务:区政府副区长

电话:15776001836

职责:金林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金林区水务局

责任人:祁磊

职务:水务局局长

电话:15645895550  

职责:金林区水务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供水单位运行责任

运行管理责任单位:林业局公司及村屯

金山屯森工白山分公司

宗睿

13766729367

金山屯森工丰岭分公司

樊本祥

13846694055

金山屯森工丰沟分公司

徐景山

13846699938

金山屯森工丰丽分公司

李鹏

18714761108

金山屯森工大昆仑分公司

陈世达

18645123347

金山屯森工横山分公司

刘敬宇

13796489345

金林区乐园村委会

王立国

18745881234

金林区东丰村委会

刑传仁

13846636730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查巡,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监督电话和邮

监督电话:0458—3738842

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监督邮箱:jstqs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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