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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问题整改公示

时间: 2025-05-12 10:3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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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4年伊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了行业投诉举报电话,乌翠区、金林区、大箐山县举报电话存在无人接听或业务不明等情况,举报渠道形同虚设

二、整改目标投诉举报渠道汤通,工作人员熟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相关业务。

三、整改措施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热线电话和区级投诉举报申话,及时受理报废机动车违法拆解投诉举报线索,进一步畅通行业投诉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整改工作,形成“一岗双责”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健全机制建立报废机动车问题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畅通行业投诉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处理问题线索及时高效。

五、公示时间:2025512日至2025516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738832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金林区老消防队二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金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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