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1、具体任务:按照《伊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四十一项问题伊春市废弃木耳袋污染问题虽已进行整改,并出台《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整治条例》,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废弃食用菌包的综合利用率达100%,与实际情况有差距。落实管理机制力度仍需加大,养殖户分散,范围广、回收难,嘉荫县红光乡燎原村、伊春森工集团南岔林业局公司松青林场分公司随意堆存废弃菌包现象依然存在,金林区庆红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使用后的木耳菌袋未纳入台账管理,去向不明。
2、整改目标:未得到综合利用的废弃菌包,全部实现无害化处
理
3、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把废弃菌包治理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二是压实责任。落实食用菌生产者废弃菌包回收处理主体责任。对全区食用菌生产单位及个人生产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建立食用菌废弃菌包回收处理管理台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障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举一反三对随意堆存的废弃菌包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加强废弃菌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食用菌从业人员对废弃菌包回收处置能力和环保意识。
二、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接到整改任务后,2024年9月金林区营林处三公里社区,对照《伊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涉及的问题,要求营林处三公里社区的庆红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后的木耳菌袋未纳入台账管理,去向不明。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填写台账,查明去处。
为进一步规范废弃食用菌包处置行为,我区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威任组长。指导各林业局公司、经营所、镇废弃菌包收集处置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废弃食用菌包清理工作的提示函》并建立食用菌管理台账,进一步强化了废弃食用菌包回收整治工作。在各林业局公司、经营所、各镇派出30人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并开展废弃菌包回收利用的宣传工作,悬挂条幅10条,发放宣传单500份,进一步强化了废弃食用菌回收整治工作。
2024年金林区产生的942.8万袋废弃菌包已全部回收利用,其中肥料化利用889万袋、燃料化利用11万袋,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46%,无害化处理42.8万袋,目前已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回收处置台账已建立。自2024年9月金林区区域内无废弃菌包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及私自填埋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实现了整改目标。
三、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金林区农业农村局
五、受理电话:0458-3738843
六、受理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水路1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金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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