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1、具体任务:日常监管不到位,金林区大昆仑林场兴盛养殖场粪污无转运记录,粪污去向不明。
2、整改目标:督导各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粪污去向明晰。
3、整改措施:指导养殖户制定粪污还田处理计划,制定粪污处理台账,与养殖户签订粪污处理协议,对散小养殖户积极宣传有关环保和畜牧法律法规,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粪污处理主体责任,指导养殖户建立粪污处理设施和粪污暂存点,粪污堆积发酵处理后及时还田,减少环境污染。
二、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接到整改任务后,我区对大昆仑林场兴盛养殖场无粪污转运记录,粪污去向不明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落实责任,派出2名工作人员及时与该养殖场负责人取得联系,深入养殖场现场调查核实反馈的问题,对粪污处理记录不完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现已帮助指导该养殖户建立粪污处理记录、制定粪污还田计划、与种植户签订粪污还田协议。同时,检查了其它6家规模养殖场和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处理台账和粪污处理设施、设施运转、以及粪污收集、储存、还田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要求养殖场日常要提高环保意识,承担起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及时做好粪污转运记录,做到记录翔实清晰,粪污去向可查。
三、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金林区农业农村局
五、受理电话:0458-3738843
六、受理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水路1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金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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