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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公示

时间: 2025-04-24 13:5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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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金林公安分局、金林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金林区住建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协同配合不够、职责未厘清,个别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要求落实不力,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作为配合单位对于承担工作任务不明确,参与联合专项行动主观能动性不足。伊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烟花爆竹、冥纸冥币污染问题管理较为懈怠,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不想管、不愿管思想。

二、整改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烟花爆竹、冥纸冥币源头管控、污染防治,倡导文明祭祀,营造文明、整洁、安全的城市环境。

三、整改措施对冥纸冥币污染问题加大管理和宣传力度,采取安置焚烧鼎的方式,引导居民到焚烧鼎内进行祭祀焚烧,及时清理焚烧残余灰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冥纸冥币经营主体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无产地、无质量保证及销售假冒伪劣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金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有焚烧鼎10个,为了更好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特向区政府申请增加定制焚烧鼎20个,在中元节、春节等祭祀节日来临前夕投放到两镇主要路口,供居民祭祀使用。同时,安排两镇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3台,夜晚进行巡查检查工作,劝导居民文明祭祀,引导居民到就近焚烧鼎内进行祭祀。

2金林公安分局在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中,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工作以及大型焰火燃放许可审批工作,不涉及烟花爆竹和冥纸冥币的其他监管工作。

对于涉及烟花爆竹和冥纸冥币的其他工作有配合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的义务和工作,可参与和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监管的工作,对于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3、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年底对辖区烟花爆竹、冥纸冥币销售商户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4家次、冥纸冥币销售点6家次,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有效。对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标识、保质期、合格证、生产日期、燃放说明、安全警示语以及商户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进行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销售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销售人员对违规销售行为的认识。

4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在春节和祭祀节日期间,在两镇不影响居民交通生活的十字路口区域分别摆放焚纸炉各10个,并且做了及时清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在节日过后及时撤掉了焚纸炉。

通过针对性措施,有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避免焚烧冥纸冥币对环境造成污染。通过宣传引导,居民表示理解。未发现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五、公示时间:2025424日至2025429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738832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金林区应急局对面原疫情防控指挥部二楼 206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金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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