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工作落实浮于表面,制定的督导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每月或每季度报送工作总结,但大多未按要求执行。
二、整改目标: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相关工作要求,倡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确保工作形成闭环。
三、整改措施:梳理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工作闭环管理,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沟通协调,按照工作要求,运用“四个体系”机制,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汇总。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伊春市自然资源局金林分局
七、受理电话:0458-3734566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花园街政府西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春市自然资源局金林分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金林区委 金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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