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重点项目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伊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伊春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伊财监[2023]9号)的统一部署,金林区财政局从项目概况、项目指标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对2023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
一、 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实施耕地轮作,完成1.32万亩轮作任务,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产能,有效调节农产品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上级拨付资金198万元,全部用于支付2023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的资金发放。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分解下达至金林区黑财指〔农〕〔2023〕212号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共计198万元,到位率100%。
2023年度金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支出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198万元,完成率10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由金林区财政局拨入金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共计1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度金林区林业和草原局共支出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198万元,完成率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度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和专人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良好,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资金拨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施耕地轮作试点,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产能,完成1.32万亩轮作任务,持续提升耕地地力、调节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落实2023年省下达耕地轮作试点面积1.32万亩,完成年度指标。设定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质量指标。
耕地轮作面积补贴标准150元/亩,试点乡(镇、农垦农场、森工林场)与每一个承担试点的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轮作试点区耕地质量提升,完成年度指标。设定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3.时效指标。
根据年度实施方案,试点任务实施完毕时间为2023年12月底,完成年度指标。设定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
无。设定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无。设定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2.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设定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3.生态效益指标。
耕地轮作试点区生态环境稳定。设定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无。设定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试点农户对耕地轮作试点政策认可度95%。设定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六、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金林区2023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总体得分100分。(本次评价指标和所获分值详见附表),评价结果为“优”。其依据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产能,按要求完成1.32万亩耕地轮作试点任务,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在资金的拨付过程中,认真履行资金拨付的各项审核程序和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和专人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良好,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存在挪用、挤占、违规抵扣、滞留等违规行为。
金林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