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在金林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立区、工业强区、教育兴区、旅游旺区”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扎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可持续风险防控,实现了财政收入稳中有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控制有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43万元,同比增长0.5%。返还性收入1,164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15,183万元,上年结余9,4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681万元,收入总计151,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0,945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1.8%。上解上级支出1,1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408万元,支出总计123,537万元。结转(结余)27,58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债券2,9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865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814万元,执行中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15,4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本年上级补助收入360万元,上年结余6,109万元,收入总计6,469万元。本年支出2,397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减少91.4%。结转(结余)4,07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02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本年上级补助收入93万元,上年结余203万元,收入总计296万元。本年支出2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减少95.9%,结转(结余)29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464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41%,上年累计结余951万元,收入总计4,41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771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68%,累计结余644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线单位增加。
(二)政府债务情况
1.法定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法定债务限额131,32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9,190.7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2,135.14万元。
2.法定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末,法定债务余额131,170.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9,037.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2,133万元。
3.2023年新增债券情况。2023年新增债券2,991万元,按类别划分,一般债券2,991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按品种划分,新增债券1,224万元,再融资债券1,76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具体包括伊春市金林区改造老旧污水管网项目464万元,伊春市金林区新建污水管网项目528万元,伊春市金林区黑土区侵蚀沟治理项目80万元,金林区西山小区改造项目152万元。
4.法定债务到期偿还情况。2023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15,273.34万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10,723万元(再融资债券10,690万元),到期支付利息4,550.34万元。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法定债务兑付风险。
5.债券资金调整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将2022年专项债券伊春市金林区经开区服务中心项目4,500万元调整到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热源改造项目。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组织抓收入,努力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持之以恒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坚持以财政之力促经济之稳。聚集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利用鹤伊高速和在建项目施工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和税源建设,千方百计促进财政增收,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2023年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27,147.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43万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10,024万元,非税收入1,619万元。税收分成收入占比86.1%,全市排名第三。争取到位财力补助资金53,038.41万元。
2.聚焦全区中心工作,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把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主攻方向,加大筹资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加力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争取到位中省专项资金24,406.36万元,惠及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供排水供热管网改造、西林排水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等领域。纵深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精准测算国有林区改革事业人员待遇工资,争取兑现事业人员工资5,298万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区级承担工资补差806万元,累计到位6,104万元,已按照市级标准兑现事业工资待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助力稳住经济大盘,2023年减税降费共23,302.82万元,兑现企业奖补、技术改造和建龙西钢超低排放治理等资金21,856.25万元。通过促销费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促进实体经济创收,2023年共计发放100万元。持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兑现部分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和住房公积金329.12万元,第七阶段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补发2017年-2021年套改退休费和林口转隶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工资1,389.54万元。
3.科学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精细管理,财政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规范高效。坚持从急从须安排预算、从严从紧管控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底线。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767万元,用于偿还政府隐性债务,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支出需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2023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5%。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足额落实教育经费,坚决执行“两个只增不减”要求,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分别按生均标准650元/年和850元/年列入预算。投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37.7万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残疾人等投入558.32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社会局面稳定。大力支持稳岗稳就业,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34,81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69.6万元。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696万元,计划生育和家庭特别扶助资金362.4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老党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费、重度残疾人医保缴费补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4.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医疗保险资金260.22万元,兜牢兜住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底线。支持农业政策落实。持续落实落靠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05余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43万元,耕地轮作补助资金217.25万元,补贴农户农业种植保险1.86万元。
5.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预算单位77家和项目绩效评价71个,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各部门2023年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金林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资产处置管理、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建设等流程,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管理。2023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调整预算以及2022年决算全部依法公开,全面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全面提升政策效能,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盘活存量资产,加强预算公开,为金林区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174万元,可比口径增幅5%;返还性收入1,1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058万元,收入总计69,3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8,657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安排增幅5%。重点用于工资支出47,824万元,运转支出3,488万元,基本民生支出4,993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付息支出5,257万元,“三保”以外长聘人员支出1,839万元,城市基本运行维护支出1,225万元,其他支出572万元,专项提前告知3,4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9万元,支出总计69,396万元。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支出安排3万元,为专项提前告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2024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3万元,支出安排93万元,为专项提前告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604万元,可比口径增幅1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298万元,可比口径增幅41.7%。累计结余预计9,950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基金上收市级,2024年预算中不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狠抓收支保平衡,稳中求进谋发展。
2024年,财政部门将聚焦核心任务,科学有序抓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和强化征管并重,着力提升收入质量,实现2024年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一是狠抓税收收入。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局形成合力,对全区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形势进行分析,紧盯税收完成情况,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狠抓非税收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加强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全面梳理研判非税收入,继续挖掘增收潜力,为收入盘子增加新的增收点。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抢抓国家和省大力推进的利好政策,并深入研究国家和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选夯实项目,加大对上沟通力度,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非必要刚性支出,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监控,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强化财源建设。
坚定“发展经济才是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的理念,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推动实现经济与财政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在政策扶持上不断发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企业奖补资金,助力实体经济轻装前行。在产业项目上不断发力,千方百计对上争取资金,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为金林区城镇发展做好奠基石。在招商引资上不断发力,努力筹措资金,做好招商引资经费保障工作,为更多企业落户我区推动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三)兜牢底线防风险,化解隐患固发展。
一是加强“三保”风险防范。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确保“三保”项目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切实兜住“三保”底线。二是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合理调度资金,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健康可持续发展。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努力筹措资金化解政府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坚决守好财经纪律。强化对“三公”经费的执行监控,在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等环节同步预警监测,实行全流程管控。硬化预算约束,要求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切实惠企利民。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进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一体化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细化落实预算指标核算管理、项目全周期管理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真正做到预算管理制度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融合。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全区各预算单位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三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做好预决算公开,加强对部门财税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主动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主动维护财经秩序。四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可用国有资产,加大重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有效利用力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人大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金林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