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成立金林区社区教育学院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开展设立社区教育学院工作的通知》(伊教办发〔2020〕117号)、《伊春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伊教联〔2019〕20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社区教育发展,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林区社区教育学院领导小组。形成了《关于成立金林区社区教育学院领导小组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6号。
二、《通知》组成人员
组长:陈剑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彭宏伟 二级调研员
成员:徐朝昆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全伟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
隋美春 区教育局局长
何智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嘉薇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家志 区民政局局长
李 册 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政策文件:http://www.ycjl.gov.cn/jlqrmzf/c100565/202103/207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