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发〔2023〕18号
两镇政府,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38号)、《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3〕26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金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金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特此通知。
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政策解读:http://www.ycjl.gov.cn/jlqrmzf/c100570/202312/335615.shtml